之所以胡搅蛮缠,不愿意就是与非、我和她下结论,就是沈在心抱定了不落井下石的原则。
但要想不诿过,也不包揽问题,不就是出不来结论?究竟是徐幼芝要钱,还是你给她钱?究竟是徐幼芝索贿,还是你行贿?业务上是她找你,还是你找她?
徐幼芝也没咬他。
因为徐幼芝正跟自己的领导相互揭发,揭发不着沈在心两口子。
她也给不出证据,人家两口子是怎么行贿她的?
手上没证据呀。
最初经办提成,她也不好意思直接找沈在心或者姜惟。
除非结钱慢了,她会给姜惟打个电话,姐们我缺钱了……
然后姜惟就懂了,让人赶紧给她结账。
这种情况下,再经手人另有他人。
你要咬人家,你咬不疼,人家咬你,证据说来就来。
再后来,她自己找人代持开公司,做了所谓代理,你说人家行贿你,后来你成了别人的下家,说明什么呀?
她跟她领导才是大打出手,领导不承认自己分钱了,想让她包揽一切。
她能干吗?
她不在防着她领导吗?
她一五一十罗列证据,什么时候给她领导多少钱,什么时候两人做的什么生意,她领导都说了什么话,二人谁是主导者……
所以,沈在心这边,工作组问他话,反而是为他好,给他免责的。
司法实践中,行贿罪主要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沈在心这边销售产品利润合理,是要从轻的,其次就是如果能证明是被勒索而给予提成,且未获不正当利益,则完全不构成犯罪。
但这种机会,沈在心就这么胡搅蛮缠拒绝了。
工作组的人都很惋惜。
大难临头时你不诿过人家,是你自己傻。
难不成你不给证据,工作组还主动花时间取证调查,专门还你一个清白?
人家也没为难他,而是让他回去了。
在大范围的反腐中,他这点问题只能说是有问题,但不是典型,也不严重,要是这就留下,那要留下的人就太多了。
刘玥玥那边的工作组也让他去了。
他坐在别人面前,也是大放厥词:“我没有问题,区医院也没有问题,当时我从区医院出来,其实按照停职留薪办理的,原则上我还是区医院的人,我的人事关系,我的熟人其实都在区医院,那么我跟区医院谈手术合作就是相互信任、相互了解,期间我未行贿受贿任何人,也未接受过刘玥玥的索贿,她也不可能向我索贿,你们说什么?查她被打款的记录呀,我是经常给她打钱,那是我俩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,她给我要钱,我给她钱花不正常吗?”
工作人员问:“问题是每次打款都是固定日期,而且数额不一,跟区医院这边的手术数量,手术收入大体上成正比关系,甚至有零有整,你怎么解释?”
沈在心说:“我有老婆的,我老婆管我管得特别严,我没钱,我只能从单位支出,从单位支出,我就要伪装一下才能打这个钱,我承认,在这一点上,我对不起医院的小股东,但他们都能理解我……”
工作人员又问:“但相关单位接到别人举报,说刘玥玥在你控制的商场开了一家月子中心,这事儿总有吧?”
沈在心马上就反应过来了,李雪。
他笑笑说:“举报不实,月子中心是我自己开的,你们知道我跟刘玥玥的关系,那也算是我为她开的,有问题吗?而之后我们与区医院之间的合作越来越少,而我给她钱,也从伪造的业务提成转移到我这边的另一家公司,直到后来我们和区医院已经没有业务往来,我还在给她钱,这也证明了我们之间的关系,更证明了这些钱款往来,和行贿受贿一点关系都没有。”